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开审理,法院审理案件公开进行。在我国,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未满16周岁)犯罪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外,一律由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 的案件,宣告判决仍公开进行。 我们国家的案子一般是公开审理的,就是说群众可以旁听,但是涉及到未成年人,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无关人员不能旁听; 离婚 和商业秘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要求不公开,那无关人员也不能旁听,即不能公开审理。 需要明确的是,开放审理是 诉讼 案件处理的最后一步,在经过 开庭审理 后就可以进行司法判决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办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存在异议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 申诉 处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