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法律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第一层,对于建造的建筑物本身,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这里所指的工程建设标准,是指法律、法规或规章中对工程建设标准的相关规定。比如《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规定,住宅应满足人体健康所需的通风、日照和隔声的要求。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朝向获得日照,其日照标准最低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2小时。,第二层,建造建筑物,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这两层意思是并列关系,具体说来,就是既不能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有关建筑物间距和日照的强制性标准,也不能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本条是关于通风、采光和日照的规定。通风、采光和日照是衡量一个人居住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在现代都市,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之一。由于城市土地价值的提升,导致建筑物之间的距离比过去缩小,高层建筑进一步普及,这些变化使得建筑物之间通风、采光和日照的矛盾越来越多,因此,物权法有必要在民法通则规定的基础上,对通风、采光和日照的问题作进一步规定。有些国家在民法中规定建造建筑物的一些具体标准,例如,意大利、瑞士和日本民法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建造建筑物时,应与相邻建筑物保持适当的距离,并且限制其适当的高度,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和采光。意大利民法规定,相邻土地上的建筑物不是一体的,应保持不少于3米的距离。日本民法规定,土地权利人在冬至这一天应享有不少于4小时的日照时间。,1、合法权益通过正规渠道维护。凡因项目建设影响周围居民住宅采光引发纠纷的,应由项目建设单位与住户协商解决,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法律赋予每一位公民的权利。当居民的采光权确实受到影响,居民权益的维护、诉求的解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进行,避免采取不正当、过激行为。,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若情节严重,还将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1、看房型,进深短的房型要比进深长的房型通风好。不同高度的房屋,标准也不同。一般低层和多层公寓(12层以下)进深控制在8米左右,小高层公寓(12-18层)10.5米,高层公寓(18层以上)13米。,新建板式住宅,2房2厅的房型一般都采取客厅、餐厅南北对流的格局。卫生间、厨房直接对外开窗,要比在楼道或公共走廊开窗的通风好。,2、看建筑朝向及间距,有些围合式的小区,为了突出中央景观,往往不顾建筑的朝向。细心的购房者可以按下列方法进行简单的测算:先用指南针测出正南方向,然后看阳台朝向与正南方的角度有多大,就可以知道这套房子的具体朝向。南至南偏东15度是上海地区房屋的最佳朝向。南偏东30度至南偏西15度,尚属比较适宜的朝向。如果超出了以上范围的话,就会有通风不佳,日照不足,夕晒严重的情况出现。,理论上,两栋楼之间的间距超过楼高的1.2倍,通风就不会有问题。但在实际中,这样的社区基本不存在。选房时,只能尽量选择正前方迎风面没有高大建筑物的住宅。而且,一旦房子前面有两幢较高建筑并排挡住,这个时候会产生“高速弄堂风”,这种高速风对通风舒适性很不利。,3、看总体布局,一般而言,一梯两户的板式住宅通风条件好,但是纯粹的一梯两户房型很少。而比较多见的是板式住宅中的一梯三户、两梯四户。这样的结构中间户通风较差。因此,购房者如果要选择通风好的房子,应该尽量选择边套。同时,尽量保证一层楼面上户数不多于四户。,就算通风条件很好的户型,如果处在小区中迎风面与背风面风压差过小形成不了有效对流的地方,就将面临“有堂无风”的尴尬局面。,通风采光是房子舒适度的一个体现,即便用地紧张,也要遵循国家对于建筑物通风采光的规定,不能随意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