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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公司在疫情期间赠送的保险产品是否有法律效力?
释义
    赠送保险是指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免除投保人支付保险费的义务,或者代替投保人履行支付保险费的义务。疫情期间,一些保险机构会向参与抗疫的一线医务人员、居委工作人员、志愿者等赠送人身保险,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应当是有效的。如发生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受益人有权依据赠送的保险产品向保险公司理赔。但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可以以促销或者公益事业为目的赠送人身保险,但不得赠送财产保险;不得以赠送保险为由,变相开展违法违规业务或进行不正当竞争。
    《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赠送保险有关行为的通知》(保监发〔2015〕12号)
    一、赠送保险是指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免除投保人支付保险费的义务,或者代替投保人履行支付保险费的义务。人身保险公司可以以促销或者公益事业为目的赠送人身保险,但不得赠送财产保险。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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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3 10:2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