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哪些流程 |
释义 | 许多网友不知道自己的北京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下面给大家做了一个北京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攻略,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具体方法和步骤如下: 一、首先去百度搜索北京住房公积金网,进入后点击右上角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 二、提取材料根据您的具体信息做提取材料,提取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委托书,提取资料等等。 三、地税局交税该项税点为取款金额的5%,去地税局时不要紧张,老实讲您取得都是自己的钱,天经地义,根本没有必要紧张。记得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身份证反正面是上下规格的,不懂的可以咨询税务人员。 四、开具发票确认资料审核无误后,开始缴纳税金,然后地税人员会给到你发票,记账联,完税证明。 五、查询发票真伪。开完发票后,登陆国家地税局网站查询发票真伪,进入后输入发票联相应位置,点击查询,并将真实发票的截图拖到wod里打印出来(供住房公积金中心查看,有的中心需要,有的不需要,建议亲们打印出来让人事拿过去)。 六、材料递交递交无误后,带上合同材料,3张地税开的发票单子,还有打印出来的真伪发票证明一张,一并交给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同事(离职的取住房公积金交给上个单位相关同事就可以)。注意事项总结:1.亲们有提取需求,哪个管理中心和取多少等信息要搞清楚。2.做好材料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去地税局开发票。3.拿上开出的发票和材料还有发票真伪证明一并交给负责公积金同事,同事提交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后几个工作日到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四章 第十五条 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提供相应信息、材料,并对提供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向管理中心进行书面承诺,授权同意管理中心对职工提取申请信息进行联网核查。管理中心应对职工个人信息保密。 第十六条 单位或职工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办理。需对申请材料进一步核查的,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十七条 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1个工作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 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应经职工同意。如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应经职工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受遗赠人同意。 管理中心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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