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购房子定金可以退吗? |
释义 | 一、认购房子定金可以退吗? 1、认购房子定金不一定可以退。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买房交定金注意事项有哪些? 1、房交定金注意的事项包括定金不能用口头协议。 如果购房者在进行房产交易的时候,对于自己所支付的定金只是做了口头上的约定,而没有任何书面上的约定,那么这种口头约定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这样就会没有法律的保护。因此,消费者应当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很多时候一些购房的市民在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时,会向开发商交了一定数额的定金,但是没有想到在购买房子向开发商索要定金时,却遭到拒绝返还定金。 2、此外,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定金不具有强制性:定金的条款一般来说是不具备强制性的,它只是具有一些指导性,购房者是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2)注意定金条款的陷阱:如果购房者需要支付定金,那么肯定会和开发商那边订立定金条款,但是条款一般只有在购房者已经把定金缴纳的情况下才会生效,所以大家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谨防有的不良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 (3)明白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与订金之间从法律方面来说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订金是属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但不具备担保的性质,如果收取订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约定,则交付订金的一方只可要求返还订金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 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开发商可能会要求房屋的购买方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根据规定,定金的支付金额,不得超过房屋购买价款的20%,若是超过了此比例,那么超过部分不能算作定金。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实施了违反规定的行为,那么将会导致不能再将定金要回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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