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 |
释义 | 法律分析: 农村离婚财产的分割标准: 1、农村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应当遵守规定,婚姻期间没有其余约定的,一般平均分配; 2、如果一方父母在婚前建造,则属于父母财产,夫妻无权分割; 3、如果一方在婚前出资建造,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4、如果一方在婚前建造,另一方也有部分出资,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另一方有权在离婚时要求分割自己出资的部分; 5、如果是婚后共同出资建造,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通过竞价,双方对房屋使用权进行竞价,价格较高者获得,获得房屋的一方赔偿另一方金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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