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涉黄一般封号封号一个星期或是一个月左右。 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的处罚如下: 1、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十个以上的; 2、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五十个以上的; 3、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等一百件以上的; 4、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千次以上的; 5、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一百人以上的; 6、利用淫秽电子信息收取广告费、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费用,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第三百六十五条 【组织淫秽表演罪】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六十七条 【淫秽物品的范围】本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 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 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