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只要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确定的欠款全部偿还完毕,无论是经过法院偿还,还是自己直接付给债权人,法院都会立即予以解除查封。 2、法院查封财产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判决后能够得到顺利执行。既然已经履行完毕,法院当然要解除查封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规章: 裁定采取保全举措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一)保全错误的 (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法实施的保全举措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 裁定采取保全举措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一)保全错误的; (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法实施的保全举措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