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禁止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独轮车违法上路,北京市交管部门开始针对此类违法问题进行严查。据介绍,违法者将面临扣留器械、罚款200元的处罚。城市道路上出现越来越多的电动滑板车、独轮车、平衡车等工具,与各种车型、车速不一的非机动车和行人混行在一起,甚至直接在机动车道内使用,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秩序,增加交通隐患。此外,部分电动平衡车没有刹车装置,但最高时速达30公里,大量电动滑板车没有明显反光标识,被随意在夜间使用,安全隐患极大。 法律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七十四条 明确,电动滑板车属于滑行工具 禁止在城市道路上行驶。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二)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第九十条 在道路上使用动力装置驱动的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独轮车、滑板车等器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器械,处200元罚款。行人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滑轮、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的行为同样也是交通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