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存在下列情况的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等其他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