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英文名称“China Council for Brand Development”,英文简称“CCBD”。于2013年6月18日在北京正式成立。促进会是由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财政部、工信部、中国国际贸促会、中央电视台等五家单位联合发起,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批准的唯一从事品牌工作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是全国品牌建设领域及相关领域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品牌创新科研单位、优秀产品及产业单位、相关社会团体和知名专家学者、优秀科技工作者及高级管理人才自愿组成,旨在促进中国品牌建设事业发展和提高产品质量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组织。促进会隶属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事业单位、科技性的社会团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由该企业申请登记,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