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突然离世,房产还是死者名下 |
释义 | 首先,如果这个房子没有其他的共有人,房产证持有者一个人所有,那就比较好办了。子女可以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书,然后继承人再拿着公证书就可以直接过户了。 如果除了突然去世的人,房子还有其他共有人的话,还需要共有人一同去办理赠与公证,并把所有的房产份额赠与继承人和共有继承人,然后相关的继承人再拿着继承公证、赠与公证就可以过户了。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房子没有其他的共有人,但是配偶健在,并且还有多名子女的话,这种时候就比较复杂了,往往容易产生分歧的就是这种情况。这不仅需要办理继承公证,还需要除法定继承人之外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额外办理放弃继承公证,再由继承人拿着继承公证、放弃继承公证去办理过户。而在很多时候,在“放弃继承”这个问题上,就会有家庭产生矛盾,这就需要长时间的协商解决了。只要协商好,接下来只需要走程序就可以了。一般情况下,房产证持有者突然去世后,房产继承过户的步骤包括:房屋评估、继承公证、房屋测绘、继承登记。 房产继承的条件是怎样的? 1、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2、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在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中将房产赠与继承人。 3、被继承人死亡。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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