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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认购书不给本人一份吗
释义
    买房的时候这个认购书也是要给本人一份,如果开发商不给认购书,那本身就是违规行为,这个时候可以找开发商进行协商,要求开发商给一份认购书,否则的话是可以直接到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投诉的。
    一、购房交的定金能退吗
    购房交的定金是否能退,根据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购房的定金是可以退的,但是如果购房者已经与开发商签订了相关的合同,则该定金是不可以退的,开发商有权要求购房者进行赔偿,如购房者未能按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地点去签约或者购房者在正式签约时更改认购书中已确认的如价格、面积、户型等主要条款导致无法签约,则被视为违约,其所交纳之定金将不予返还。
    二、开发商交房与宣传不符
    实际中在此情况下,小区配套设施与宣传广告不同的,那么开发商涉嫌做虚假广告,购房者可以认为开发商违约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的处理有如下几种:1、如果购房合同对此类情况有相关约定,那么按照约定处理即可。其实,合同上的内容由当事人自主约定,但确定不会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想要确定买房的,一定要在购房合同上尽量明确各种条款。2、如果购房合同对此类情况无相关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对小区设施进行整改,以达到宣传时的效果,或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降低房价或赔偿损失。小区配套设施是房屋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开发商对此做虚假广告本身带有过错。因此,现在不管怎样,在合同上没有约定就这个的内容的时候,就应该由开发商弥补自己的过错。一般情况中,购房者还是会选择让其整改小区设施,毕竟现房没问题,这个小区设施是可以做退步处理的。3、如果与开发商协商不成,那么可以收集证据到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开发商不肯协商的,受害的购房者可以就其提供与宣传广告不符的事由,在两者协商不下来的话,购房者也就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了。
    三、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的法律意义
    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被视为预约合同,在开发商不交付时,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按照预约合同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请求对方承担合同的违约责任。因此,对于购房者而言,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在法律上具有合同性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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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1: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