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原定试行1年的南京人才落户政策《南京市关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宁落户实施办法(试行)》将继续执行,延期至2020年2月29日。其中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一)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二)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三)取得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法律依据:《南京市关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宁落户的实施办法》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一)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二)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三)取得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