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公司若不清算即会注销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主张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第三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我国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具有以上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 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