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是的没有了。公积金是在职人员和单位按一定基数分别缴纳的,一旦职员退休,原单位是不再为职员缴纳的。但退休职工可带上相关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之前缴纳的公积金提取出来。 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 1、借款申请人提供资料; 2、管理部前台收件、录入; 3、初审、复审、审批; 4、签订借款及抵押担保合同; 5、担保公司复核; 6、受委托银行复核; 7、开发商或借款人办理抵押; 8、中心放款。虽然步骤比较多,但办理并不长。比如说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在15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完成从收件录入到通知面签环节。“初审、复审、审批”三级审批环节严格控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综上所述,退休之后的确没有公积金了,但是可带上相关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之前缴纳的公积金提取出来。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