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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出让合同的协议制定流程
释义
    国有土地协议转让:1。土地供应计划的编制和公布。县土地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市场状况,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供应计划,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供应计划应包括年度土地供应总量、不同用途的土地供应面积、位置和土地供应时间。经批准的土地供应计划应当在有形的土地市场、媒体和土地市场上在线公布。
    2、土地利用的意向申请。计划公布后,需要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计划向县国有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土地利用。公布计划的接受申请时间不得少于30天。国有土地使用权3。确定土地供应方式。计划公布后,只有一个意向用地的用户可以通过本程序转让;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用地转让计划。公布计划的时间不得少于30天。县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按照《国有土地出让意向书》的规定,向县人民政府签订《土地出让协议》。
    7、转让价格协商签署议向书。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2人以上)与意向用地人充分协商土地出让价格,协商一致,约定价格不低于协议出让价格的,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意向用地人签署《国有土地出让意向书》。
    8、意向宣传。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有土地出让意向书》,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土地市场网络上公布地块的位置、用途、面积、转让年限、土地使用条件、意向用地人、拟转让价格等内容。宣传时间不少于5天。
    9、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宣传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但经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无违反法律法规的,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有土地出让意向书》的规定,并与意向用地人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第二条款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协议方式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本规定所称协议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在一定年限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的行为。第三条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除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外,方可采用协议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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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9: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