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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肇事逃逸怎么撤案
释义
    凡是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或者已经立案可以撤销案件:(一)情节明显认定是轻微、造成很轻的危害,不会构成犯罪行为;(二)逃逸行为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国家特赦免除刑罚的;(四)根据刑法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五)肇事者或被告人已经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撤销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写撤销案件的报告。检察机关应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
    《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该内容由 闫园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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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4:4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