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案件中房屋产权的认定方式:房屋产权以房产证登记的权属为准。分割的方式:若该房产系一方个人财产购买的,则不得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若房产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由双发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一、婚后房产证上是单独所有,要如何分配 婚后房产证上是单独所有的,按共同财产分割。房产证上注明为单独所有的,是指房屋产权属于登记产权人,无其他所有人。但是,在夫妻财产共同所有的原则下,如果财产是婚后购买的,且夫妻双方对产权分割没有其他书面约定,无论房产证上登记的名称是谁,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一方婚前独资购买的,原则上视为一方婚前财产,另一方不占有产权,离婚时不分割。 二 、婚前房产加女方名字是否有效 婚前房产加女方名字有效。房屋产权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婚前购买的房屋,无论是一方贷款购买的房屋,还是一方全部出资购买的房屋,婚后都可以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屋,无论是全部出资还是按揭贷款购买,一般都属于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在房产证上增加了女方的名字,则视为夫妻双方对房屋的归属重新约定,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分割房屋。具体如何分割,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