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湖南长沙暂住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到现居住地受理单位填写《长沙市居住证申请表》; 2、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所证明和其它相关申请材料; 3、受理单位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合格之后取得居住证领取凭证; 4、在预约日期或之后凭居住证领取凭证领取居住证。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所证明(由居委会出具,居住集体宿舍可由单位出具); 3、婚育证明; 4、近期彩照1张; 5、《长沙市居住证申请表》; 6、申请办理有效期为3年、5年的居住证,还需提供长期工作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