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是什么意思
释义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的日子,即产权。登记之日即为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按照取得土地的用途可确定出让年限为N年,N年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前一日即为终止日期。
    一、土地使用权到期如何处理
    所谓的产权到期是指房屋所在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土地使用权进行续期,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登记。
    二、土地证变更终止日期
    可以通过缴纳土地出让金来申请续期。众所周知,除划拨土地使用权外,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实行有偿使用和限期使用,土地使用者应与国家(政府)订立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使用期限和出让金等等,经登记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经登记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因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而终止。
    三、土地使用年限延期怎么办理
    土地使用年限延期的办理是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登记。
    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13 10:5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