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所以认定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精神病人实施了民事侵权行为的,若其本身有财产,先从其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单位担任监护人除外,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民事责任。【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