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最晚不能超过60天,即2个月。如果您到期未交纳保险费,自保险单所约定的交费日期的次日起60天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除您欠交的保险费。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交纳保险费,则本主险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