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盐城新生入学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一、盐城新生入学贷款需要的手续 1、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请您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 ①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 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5、持县级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二、盐城新生入学贷款的办理条件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2、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续贷时,如未更换共同借款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5、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做年龄限制; 6、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7、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盐城新生入学贷款办理的法律依据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国家助学贷款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和台湾地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二条:国家助学贷款是以帮助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日常生活费为目的,运用金融手段支持教育,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重要形式。 第三条:中国工商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国工商银行制定,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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