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欠款没有金额多少限制,只要欠钱,被人起诉后,不履行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对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院均可依法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即老赖。 定为老赖,跟欠款的具体数额没有关系。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会被纳入失信人: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通过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抗拒执行的; 3、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隐匿、转移财产等手段规避执行;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5、违反限制消费令;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根据修改过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之规定,被执行人如果不还钱,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如下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二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