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传唤被取保候审人没有次数限制。但是被取保候审人应当保证每次传讯时及时到案。经传唤,被取保候审人无正当理由不到案,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的,可以予以逮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