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产被放弃继承后,债务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保障其权益: 1、债权确认:债务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债权确认,确保债权的有效性和金额。法院会对债权进行审查和确认,并发出相关的债权判决书; 2、债务追偿:债权确认后,债务人可以依法向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提起诉讼,要求追偿债务。债务人可以通过法院的执行程序来追回债务; 3、申请遗产分割:如果放弃继承的人数较多,债务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遗产分割。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将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割,确保债务人能够得到应有的债权份额。 遗产债务的清偿,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首先,限定继承原则,即对于负债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继承人不必清偿; 2、其次,特留份原则,即对继承人中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当为其保留适当的遗产份额; 3、最后,清偿优先于继承,即在被继承人有债务的情况下,应当优先用遗产清偿,留有余额的才能执行遗赠。 遗产继承分配比例: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综上所述,遗产被放弃继承后,债务人的权利通常不会受到影响,债务人仍然可以继续追讨其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