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十级伤残营养费的合理计算方法 |
释义 | 营养费是受害人在康复期间为满足身体需求而额外支出的费用,可以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赔偿标准。营养费的合理支出对于受害人的康复至关重要,可以显著改善营养状况,缩短住院时间,促进尽快康复。根据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计算营养费的赔偿比例。 法律分析 一般需要赔偿3到6个月的营养费。具体的营养费赔偿费用可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来确定。护理费,有聘请护理人员的,根据护理人员的收费确定;由家属护理的,根据家属的收入确定;不能确定标准的,一般按照60元天机算; 营养费是16-20元天。 一般可以参照司法鉴定对营养期的鉴定,也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受害人出院后,伤情稳定后,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做三期鉴定,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对三期确定后可以根据标准计算出营养费,没有做鉴定的,可以根据医嘱,建议修养日期。 营养费的概念是什么 营养费,它是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入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营养费的赔偿标准,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计算。 合理营养是促进康复的物质基础。受害人的营养状况,直接关系到手术的成败和疾病的治疗,尤其是危重病人,往往不能依靠普通进食来解决营养问题。适当的营养支持能显著地改善受害人的营养状况,有效地配合临床,缩短住院时间,促进尽快康复。因此,营养费的支出对于受害人的治疗和康复有着不同程度的需要。 结语 合理的营养支持对于受害人的康复至关重要。营养费作为一种辅助治疗,是为了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支出的费用。根据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计算,营养费的赔偿标准可得出。通过适当的营养补充,可以改善受害人的营养状况,促进康复,缩短住院时间。因此,营养费的支付对于受害人的康复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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