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夫妻离婚时,如果一方持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另一方不是公司股东的,具体如何分割公司股权,可以依照下面规则进行:1、协商分割。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协商一致,都同意将股权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并且超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如果有超过一半的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是愿意用同等价格、同等条件购买出资额的,可以就转让出资额所得财产进行平等分割;如果有超过一半的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用同等价格购买出资额的,就视为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同样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2、诉讼分割。通过提起离婚诉讼,有法院确认分割方案。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