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终止终止和解除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在劳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由于某些原因导致当事人双方提前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包括双方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而劳动合同终止则是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复存在。二者在成就条件、程序、法律后果等诸多方面存在很大差异。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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