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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收财产罚金能否并用
释义
    罚金与没收财产可以同时适用。在没收部分财产后,犯罪分子尚有部分财产可供执行,在与罚金刑并罚的情况下,适用并科原则一并处罚,既判决没收部分财产,一并判处罚金。不过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
    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区别如下:
    1、适用对象不同,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重的犯罪;
    2、内容不同,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没收财产则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的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
    3、执行不同,罚金可以分期缴纳;而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中国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中国刑法没有具体规定罚金的数额,只有原则性的规定。
    罚金刑的执行有三种情况:
    (1)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
    (2)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采取査封,变卖犯罪分子的财产或扣发工资等。
    (3)如果有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只能适用于刑法分则明文规定可以判处没收财产的犯罪,从刑法分则的规定来看,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和贪污贿赂罪。
    一、家属是否要交罚金
    家属可以不交纳。罚金不会牵连家属,罚金属于犯罪分子个人债务,如果丈夫犯罪,是由夫妻共同财产中其个人所有的部分财务来缴纳罚金,不会直接要求家属承担。亲属并无代缴的义务,但罚金可以代缴,家属自愿缴纳即可。
    一、犯人的罚金由家属交吗
    犯人的罚金不由家属交。罚金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共有的财产。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根据法律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被判刑后家属去哪交罚金
    法院判决时所处的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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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21:2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