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外地户口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外地户口 结婚登记 需要的证件: 1.要进行 结婚 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 2.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带齐以上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按程序进行登记。 二、结婚登记流程 结婚登记流程有: 1.申请 申请结婚的男女当事人,带齐本人的身份证以及居民户口本,以及本人无配偶且与对方当事人没有血亲关系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证明,男女双方一起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如果有哪一方是离过婚的,也是需要提交离婚证的。有些地方还会需要婚检证明,而这个是看地方政策的。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男女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认真的审查,而且在有必要的时候,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或者进行必要的调查,也可以是在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认真的审查后,认为符合所有的结婚条件的,就会准予登记,并且发放结婚证。如果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该出一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三、结婚登记的条件 结婚登记的条件主要有:根据我国《 民法典 》之相关规定,结婚登记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男女双方是在自愿的原则下 2.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3.结婚年龄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以上将是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的,男女双方满足以上四点条件将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