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016年5月,张三到A公司上班,双方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 2020年6月,张三与其表妹因争夺房产发生纠纷,张三将表妹打成轻伤,被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3年执行,张三在被人民法院判决故意伤害罪之前,多次向公司请假处理故意伤害案相关事宜,某公司均予以批准同意。 2021年5月劳动合同到期后,某公司与张三续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职务变为了销售人员,2022年开始,某公司发现张三多次收受客户礼金、礼品、收取公司货款后不及时交回公司、销售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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