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由合伙协议约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经营期限可以有具体时限,也可以是长期。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六条:合伙人对合伙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合伙。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合伙期限为不定期。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二、合伙协议如何解除 目前我国调整合伙纠纷的法律包括《民法典》和《合伙企业法》,一般来说退伙有两种方法: 1、按照合伙协议中关于退伙的约定,当退伙的条件成就时可以要求对方退伙。 2、可以诉讼到法院要求对方退伙,诉求合理,则可以退出合伙。 3、关于要求对方退出后的赔偿问题,建议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话诉讼到法院。如果诉讼到法院的话,首先会按照合伙协议中关于赔偿的约定进行,如果没有类似的约定,那么就需要举证实际由对方造成的损失是多少。 一、合伙人是否可以退伙 合伙人可以退伙。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退伙的情形有: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