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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护士有权利拒绝科室调动吗
释义
    有权,一般情况下不想被调动工作岗位,员工有权拒绝。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如果有困难可以直接和领导提出,但最好是服从安排,因为大部分情况下,领导也是经过思考才做出决定的。
    虽然领导和上级有自己的考虑,但劳动者也应该有自己的考虑,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解决办法,最好的办法是尽快协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服领导和上级。当然,如果单位以不服从调岗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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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0:3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