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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施工安全事故等级划分规定
释义
    法律分析:
    施工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种。对于特别重大工程类事故,一般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或者是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工程类事故,通常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死亡,或者是50人以上100人以上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对于较大工程类事故,则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是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工程类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其中,事故造成的急性工业中毒人数也属于重伤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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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0:5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