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建设用地审批程序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项目立项——用地单位到区、县发改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立项手续,取得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2、规划审批——用地单位到区、县自然资源或规划建设部门办理项目规划批准文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要点、规划部门审定的建设项目规划平面布置图; 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第四条 工法分为企业级、省(部)级和国家级,实施分级管理。企业级工法由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根据工程特点开发,通过工程实际应用,经企业组织评审和公布。省(部)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以下简称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和公布。国家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经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推荐,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评审和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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