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哪些土地 农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是指建筑物、构筑物占用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乡(镇)农民集体、村农民集体及村内两个以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三部分。 (1)乡(镇)企业用地。包括乡(镇)办的、村办的、农民驻户办的及农民个体办的企业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与本集体之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兴办企业使用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2)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 (3)农村村民建住宅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规定有哪些 1、出让使用权须经村民同意 出让、出租和抵押集体 建设用地使用权 ,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的程序和办法,通过土地交易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进行。 2、集体土地不得开发商品房 通过出让、转让和出租方式取得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商品 房地产开发 。下列建设项目可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一是兴办各类工商企业;二是兴办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三是兴建农村村民住宅。土地使用者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不得改变该幅土地的建设用途。 3、土地收益50%用于社保 集体土地所有权出让、出租所取得的收益应当纳入农村集体财产统一管理。其中50%以上应当存入银行(农村信用社)专户,专款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 社会保障 安排,不得挪作他用。 4、制定基准地价防止炒卖 各地要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的产权管理,逐步建立地价体系。各市、县应当制定和公布本行政区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基准地价,防止借机违法占用耕地和炒买炒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有哪些方式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3条、第59条等条款的规定,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可以按规定申请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分别按照如下方式取得: 1、乡镇企业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人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持有关批准文件,;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 2、申请农民宅基地的,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与农民集体农用地是有区别的,农民集体土地中的农用地的用途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而农民集体建设用地的用途是非农建设。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综上所述,包括宅基地、公益性建设用地和经营性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