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抚养权在哪起诉 |
释义 | 一、抚养权变更去哪起诉 据《民诉320点意见》,变更抚养权、监护权的诉讼(变更之诉)管辖为: 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二、变更抚养的条件 如果离婚后夫妻双方无法就变更抚养关系达成协议,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变更抚养关系纠纷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如未达成上述协议,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下述四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支持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一方: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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