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变更抚养权起纠纷怎么解决 |
释义 | 案情回顾: 2017年小张和小艳二人解除婚姻关系,约定双方长女和次女均归小张自费抚养,小艳享有探望权。离婚后,小张长期在外务工,多数时间孩子就由小张父亲帮忙照料,小艳探望孩子时发现该情况后非常不满,为此,双方还多次为抚养问题发生纠纷。 协商无果后,小艳将小张告上了法庭,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对于小艳的诉求,小张表示在离婚的时候,小艳就自愿放弃了子女的抚养权,已明确由他自费抚养,且他有能力抚养和教育小孩,两个小孩现在感情深厚不能分开,所以不同意变更抚养关系。 法官执行: 承办人李法官在接到案件后审阅了案件材料,本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分别对双方开展动员工作。小张表示,理解小艳作为母亲的心情,同意小艳可以时常过来探望和照顾小孩或者带孩子去小艳的这边居住。小艳也表示,自己也是心疼孩子,以后自己也会多去探望孩子,即使双方离婚了,也会给孩子创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最终,小艳主动撤回起诉,法院依法予以准许。 一、怎么变更子女抚养权? 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的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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