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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买卖纠纷类型概述
释义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常见的纠纷包括卖方逾期交付房屋、买方逾期办理过户手续、买方要求返还定金、买方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以及“黑白合同”等问题。
    法律分析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常见的纠纷包括以下几种:首先,如果卖方逾期交付房屋,会引起纠纷;其次,如果买方逾期办理过户手续,也会产生纠纷;第三,如果买方要求返还定金,同样会引起纠纷;第四,如果买方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也会导致纠纷;最后,由于“黑白合同”等问题,也会引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结语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常见的纠纷包括卖方逾期交付房屋、买方逾期办理过户手续、买方要求返还定金以及买方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等问题。因此,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当明确上述问题的处理方式,以避免纠纷的发生。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及时处理相关问题,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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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3: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