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伤骨折是按伤残级别进行相应的赔偿。 对于工伤骨折级别鉴定,需要找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骨折是指骨结构的连续性完全或部分断裂。多见于儿童及老年人,中青年人也时有发生。病人常为—个部位骨折,少数为多发性骨折。经及时恰当处理,多数病人能恢复原来的功能,少数病人可遗留有不同程度的后遗症。工伤骨折的赔偿标准,鉴定为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职工工资的27倍;二级伤残的补助金则是职工工资的25倍,三级伤残的补助金则是职工工资的23倍等;而一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是按职工工资的90%来算,二级伤残按85%来算,三级伤残则按80%来算等。工伤骨折的赔偿先申请工伤认定,进行工伤鉴定,之后确定工伤赔偿。除了停工留薪工资之外,还可以主张医药费、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如下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1、《工伤认定书》; 2、身份证原件; 3、相关的工伤诊断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相关资料后,开具劳动能力鉴定《介绍信》交申请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