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从通知到取消低保大概得多久? |
释义 | 低保取消会在一个月内通知,所以从通知到取消低保大概就一个月。低保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城市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低保需要满足以下的三个条件主要如下: 1、没有生活来源、没有劳动能力、没有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在领取失业救济期满后仍没开始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标准; 3、在职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和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家庭收入依然低于保障标准。 低保办理流程: 1、本人写申请书到辖区的居委会申报,并提供户籍登记、收入证明等必要材料; 2、居委会根据申请情况对申请人家属进行实际调查,是否符合安全条件,并公开; 3、召开社区民主会议,检讨基本情况; 4、街道审计,通过社区生活津贴评估组和生活津贴民主理事会的多数通过审计; 5、街道提交的生活保障评估结果,由区民政局审核批准。同时“城里人生活保障金领证”,下月通过银行发低补贴金。 6、宣传,已被纳入低收入家庭的社区宣传。领取最低生活津贴的家庭分为A、B和C三类,分别每年、每半年和每季度进行审查和公布。对取消低保的家庭将暂停公告。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第三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第四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 居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