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当月已勾选发票未确认的,可以撤销勾选,如果已经做了确认,勾选结果就不能撤回了。 如果勾选保存了,但是还未确认,可以通过下面的步骤来取消: 1、到“发票勾选”界面,点“更多查询条件”。 2、在“勾选状态”里点“已勾选”,这时,已勾选未确认的发票们就出现了。 3、然后将左边的去掉保存搞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