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法的收养关系的形成是收养人应当提供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与送养人签订书面协议,亲自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民政部门审核后,认为符合收养条件的,依法办理收养手续。 一、私人领养孩子怎么上户 依据民法典规定,私自收养孩子的,要到当地民政部门办收养登记,登记后收养关系即合法有效。然后到公安机关申请落户手续。收养人要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以下材料:收养人的居民户口本、身份证、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二、外国收养人需提交什么申请材料 外国收养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书面收养协议,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且该证明材料应当经收养人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三、孩子过继手续要哪些 孩子过继手续是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需要的材料有收养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收养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能力等情况的证明的原件、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