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收养关系具有法律效力表现在以下方面: 1、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的规定。 2、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的规定。 3、关于养子女的姓名问题。 一、养父母对养子女的抚养权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二、生父母不可以继承过继孩子的遗产吗? 生父母通常来说是不能继承过继孩子的遗产的。在子女过继后,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已经消除,不能继承过继子女的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三、抚养权是否存在血缘关系 在一定条件下,确认抚养权可以不存在血缘关系,例如收养关系。根据法律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