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没有完全废除。根据 刑法 分则,在经济类犯罪中还保留 死刑 罪名 的有七个: 生产、销售假药罪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走私武器、弹药罪 ; 走私核材料罪 ; 走私假币罪 ; 伪造货币罪 ; 集资诈骗罪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