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中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新生入学资助全覆盖。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500元/生、省外院校录取1000元/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的通知》一、有关说明及要求 1.2019年我市入学资助项目资助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中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新生入学资助全覆盖。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500元/生、省外院校录取1000元/生。2.各地应严格按照《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资助对象的申请、评定、公示、资助款发放以及档案管理等工作。所有资助款项须在受助学生入学报到前发放完毕。3.各县(市、区)要科学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加大项目执行力度,对资助资金不足部分由高中学校通过校内资助资金予以补足。本年度原则上应避免资金结余情况。要严格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相关附表,确保准确、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