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合同签订原则包括:1.合法原则。即劳动合同必须依法订立,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禁止性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会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无效。2.公平原则。即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公平合理,利益均衡,不得使某一方的利益过于失衡。作为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劳动关系的运行中不应有倾向性,。3.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平等,是指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有双向选择权,任何一方不得凭借事实上的优势地位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不公平、不合法的条款,自愿,是指劳动合同的订立及其合同内容的达成,完全出于当事人自己的意志,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也不允许第三者非法干预;协商一致,是指经过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劳动合同。4.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过程中,应当讲究信用,诚实不欺。
该内容由 严达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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