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动车票丢失后可以补办,但是旅客已经使用该车票乘车旅行后丢失的,不能补办。因为车票具有发票性质,所以丢失后是不能补办的。 法律依据:《铁路互联网售票暂行办法》第二十条 旅客购票后丢失车票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到车站售票窗口办理挂失补办: (1)提供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原车票乘车日期和购票地车站名称; (2)不晚于票面发站停止检票时间前20分钟。 以下情形,不办理挂失补办: (1)超过规定时间提出的; (2)原车票已经退票的; (3)已经挂失补办的。 车站确认旅客身份、车票等信息无误后,旅客应按原车票车次、席位、票价重新购买一张新车票。新车票票面标记“挂失补”字样。 新车票发售后,原车票失效。新车票不能改签或变更到站,但可以退票;退票时按规定核收补票的手续费。新车票退票后,原车票效力恢复。 旅客持新车票乘车时,应向列车工作人员声明。到站前,列车长确认该席位使用正常的,开具客运记录(即退票证明)交旅客作为到站退票的凭证。旅客到站后24小时内,凭客运记录、新车票和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退票窗口办理新车票退票,按规定核收补票的手续费。 |